私有房屋抵押权登记
(一) 工作流程:(按规定自受理登记起10个工作日办结 承诺5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受理登记→审核→缴纳税费→记载于登记簿→领证
(二)服务窗口、联系电话:
受理登记:三楼1-6号窗口 85890901 85890903 85890905
开 票:四楼10、11号窗口 85890910
收 费: 四楼15、16号窗口 85890618
领 证:四楼质检科 85890502
(三)申请登记需提交材料:
1、房屋抵押权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件、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非住宅还需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合同);
6、其他证明文件。
(四)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持身份证明(身份证件、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文件)原件到指定的工作人员面前当场签名。
(五)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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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
他 项 权 登 记 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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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房 |
非 住 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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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80元/套 |
550元/件 |
以上内容,如因政策调整等原因引起变动,以工作人员解释为准。
(六)办公地址:中山东路170号 3-4楼 咨询电话:85890678 投诉电话:85016360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更多信息,请登陆镇江房地产信息网:www.zjfdc.net
二○一二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