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非住房买卖
(一)工作流程:(自受理登记起30个工作日办结
承诺20个工作日办结)
预约查看配图→申请→受理登记→初审→缴纳税费→终审→记载于登记簿→领证
转让厂区内的房屋应提前预约查看测绘
预约查看配图:8号窗口 85890908
受理登记:1-6号窗口 85890901 85890903 85890905
开票:10、11号窗口 85890910
收费: 15、16号窗口 85890618
契税:17、18号窗口 85013818 领证:9号窗口 85890909
3、法人或其他组织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5、买卖契约或其他房屋转让(以房屋出资入股;划拨、改制;法人或其他组织分立、合并等)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3、预约查看配图不表示登记机关已经受理登记。预约查看配图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房屋在拆迁范围内的,还应提交拆迁管理部门同意转让的证明。
(五)卖方应缴纳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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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计收标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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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及附加 |
房价×5.55% |
自建房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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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房价-原购置房价)×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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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 |
房价×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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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营业税及附加 |
房屋建造成本 (1+10%)/ (1-3%)×3.33% |
自建房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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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 |
房价×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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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买方应缴纳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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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计收标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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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 |
房价×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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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 |
房价×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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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手续费 |
建筑面积×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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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费 |
55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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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费 |
建筑面积×2.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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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工本费 |
每增加一本收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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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办公地址:中山东路170号3-4楼 咨询电话:85890678 投诉电话:85016360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 更多信息,请登陆镇江房地产信息网:www.zjfdc.net
二○一二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