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房屋初始登记

(一) 工作流程:(按规定自受理登记起30个工作日办结  承诺20个工作日办结)

        查看配图→申请→受理登记→审核→缴纳税费→记载于登记簿→领证

(二)服务窗口、联系电话:

预约查看配图:三楼咨询窗口  85890678     

受理登记:三楼1-6号窗口    85890901 85890903 85890905

    票:四楼1011号窗口 85890910

    : 四楼1516号窗口 85890618

    证:四楼9号窗口      85890909

(三)申请登记应当提交材料:12条可在镇江房地产信息网下载)

1 登记申请书;

2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业许可证等单位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

3 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 200871之后竣工的,需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或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下的不需提供);

6 房屋竣工备案证明或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7 房屋测绘报告;

8 白蚁防治证明;

9 其他证明文件。

(四)注意事项:

1      原址已拆除房屋如领有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先申请原房屋的注销登记;

2      预约查看配图不表示登记机关已经受理。预约查看配图时应提交规划许可证、土地证复印件等材料。

(五)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产权登记费

权证工本费

房产测绘费

收费标准

住宅80/

非住宅550/

每增加一本

10

住宅楼1.0/m²

厂房1.2/m²

商住楼1.5/m²

综合楼及其2.0/m²

工业企业免收

以上内容,如因政策调整等原因引起变动,以工作人员解释为准。

(六)办公地址:中山东路1703-4咨询电话:85890678     投诉电话:85016360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 更多信息,请登陆镇江房地产信息网:www.zjfdc.net      

 

二○一二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