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房屋变更登记
(一) 工作流程:(按规定自受理登记起30个工作日办结 承诺20个工作日办结)
查看配图→申请→受理登记→审核→缴纳税费→记载于登记簿→领证
(二)服务窗口、联系电话:
查勘配图:三楼咨询窗口 85890678
受理登记:三楼1-6号窗口 85890901 85890903 85890905
开 票:四楼10、11号窗口 85890910
收 费: 四楼15、16号窗口 85890618
领 证:四楼9号窗口 85890909
(三)申请登记应当提交材料:
1、 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执业许可证等单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法人或其他组织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 房屋所有权证;
5、 证明发生变更事项材料:
(1)单位名称变更应提交工商部门的证明;
(2)房屋坐落街道片区名称变更或门牌号码变更的应分别提交地名办或公安派出所的证明等证明;
(3)面积增加或减少的应提交测绘报告和规划许可证明;
6、其他证明文件。
上述1、2、3条所涉文书可在镇江房地产信息网下载。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亲自到场申请登记,共有房屋的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共有人共同申请,但涉及共有性质或共有份额变更的,应当共同申请登记;
2、 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受委托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件。
(五)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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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
产权登记费 |
权证工本费 |
测绘费(或配图资料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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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住房 |
非住房 |
每增加一本收10元 |
住宅:1.0元/平米,厂房:1.2元/平米,商住楼:1.5元/平米,综合楼:2.0元/平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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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元/套 |
55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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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房屋坐落街道片区名称变更或门牌号码变更、权利人名称变更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以上内容,如因政策调整等原因引起变动,以工作人员解释为准。
(六)办公地址:中山东路170号3-4楼 咨询电话:85890678 投诉电话:85016360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 更多信息,请登陆镇江房地产信息网:www.zjfdc.net
二○一二年二月